在任天堂的大家庭中,GF(Game Freak)犹如一位低调的独立第三方,肩负着宝可梦世界的制作重任。虽然宝可梦的版权被一分为三,GF独享其中一份,但他们的职责仅限于打造主系列游戏,其他事务则交由他人打理。在宝可梦卡带上,GF的身影仅以一抹淡影掠过,仿佛是这片宝可梦大陆上的一处隐秘角落。
gf和任天堂的关系
GF与任天堂的关系,可以说是一种理论上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合作关系。
然而,当谈及“宝可梦”这个响当当的品牌,其归属问题则变得扑朔迷离。
这背后,隐藏着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
1995年,石原恒和创立了Creatures公司,专注于宝可梦TCG卡牌以及动漫画的管理。
接着,在1998年,石原恒和再次挥洒创意,创立了The Pokemon Company(一个颇具创意的名字),负责宝可梦的商品销售和授权。实际上,这家公司才是宝可梦的版权持有者。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公司由GameFreak、Creatures和任天堂三家共同出资成立,三家均持有股份。也就是说,这三家公司共同拥有宝可梦的版权。其中,任天堂的股份占据多数,成为宝可梦商标的实际持有者。
这种合作关系,不禁让人联想到暴雪和网易共同出资成立的网之易。理论上,国服暴雪游戏的实际运营者并非网易,而是网之易。
若不信服,不妨拿起手中的日月卡带,或是那包装盒,仔细观察一番。你会发现,The Pokemon Company的LOGO赫然在目,而Nintendo和GameFreak的LOGO则鲜见踪影。在盒子背面的版权警示中,GameFreak的名字也仅仅以一小段文字出现。其中明确指出:“Pokemon and Nintendo are trademarks of Nintendo.”
虽然看起来有些混乱,但实际上,各家公司各司其职。因为宝可梦已成为超越马里奥的第一大品牌,涉及游戏、分支游戏、动画、漫画、集换式卡牌、周边商品以及官方竞技比赛等多个领域。如此庞大的范围,单凭一家公司难以应对。
在目前的这个体系中,GF只是制作方,只管做主系列,其他的什么也不管,也没法管。Creatures负责卡牌游戏和动漫画,The Pokemon Company负责商品销售,并且和任天堂一起负责在游戏这个圈子里的授权。消消乐,战棋大师,宝拳,这些都是The Pokemon Company授权的。主系列的后续服务,比如线上大会什么的,主要由任天堂负责办理,The Pokemon Company辅助,而世锦赛则由美国任天堂办理(所以年年世锦赛都在美国召开)。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任天堂不收购GF,因为他们控制好The Pokemon Company就可以了,反正GF对任天堂的作用也就是Pokemon。不得不说在95年那个宝可梦刚刚萌芽的时候任天堂就开始为后续推广资助石原恒和创办公司,做的还是很不错的。这个牌子运营到今天到这么大,应该说和前期的铺垫是分不开的。